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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2020执业药师考试8月报名

2020-07-31 2514人看过

执业药师考试:重要通知来了!


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发布消息称,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将于8月份陆续启动,请相关报考人员关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通知,及时获取报名相关信息。

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还提醒,具体报考条件及操作相关问题可浏览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内容,报考指引栏目下可观看注册与报名指导视频。

据了解,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注册和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等作出承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通过内部核查、信息共享等手段,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动态核验。

需要提醒的是,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另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考试报名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中,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在该工作试点后,由于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数百名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成绩被无效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书


根据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对本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注册和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等作出承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通过内部核查、信息共享等手段,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动态核验。为顺利完成报考,请您注意下列事项:

一、注册、报名和签署电子承诺书,应当由报考人员本人操作,委托他人操作的,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对无法核实的信息,以及曾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三、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四、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考试报名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五、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取证条件的人员,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将采用公示、抽查、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长期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还需注意的是,2019年3月5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并印发的《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及,“中专学历2020年之后不能报名执业药师考试,学历门槛从中专提高到大专”。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也提及,“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据介绍,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20执业药师考试免试科目规定: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数据,201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数约13.3万人,合格率约为18.72%。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如何,拭目以待!